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時,單位和個人需要如實提交材料。如果提交虛假材料,后果很嚴重,單位和個人會進入人才黑名單。
下面的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案例,來自浦東新區(qū)人才中心。該申請人員上海居住證積分模擬達標120分,但因為教育背景審核問題,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失敗。詳情請看下文。
一、申請案例
申請人情況:唐先生32周歲,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社保正常繳納,在滬社保累計繳納48個月。
單位申請:近日,唐先生單位人事至浦東新區(qū)人才中心受理點為其申請居住證積分。
人才受理:經過信息比對,唐先生達到居住證積分標準分值(120分),受理點工作人員按照正常流程受理材料,并對唐先生的本科學歷進行教育經歷背景信息核實以及人事檔案核實。
人才核實:在教育經歷背景信息核實過程中,區(qū)人才得到市局反饋:本科學歷證書為假。唐先生的教育經歷背景信息核實不通過,無法通過居住證積分申請,并因提供虛假材料,記入誠信記錄,進入待核實名單。
注:學歷教育經歷背景審核通過才能繼續(xù)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
處理結果:工作人員聯(lián)系該單位人事,通知唐先生的居住證積分辦理情況,人事與唐先生溝通后得知,其本科學歷證書曾遺失,但其未通過學校正規(guī)途徑補辦畢業(yè)證明書,而是在外通過第三方補辦。(注:學歷信息真實,第三方補辦的畢業(yè)證依然是假證)
因唐先生沒有通過教育經歷背景信息核實,其居住證積分無法通過申請,終止辦理。
二、案例分析
1、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人才引進、居住證轉戶口時,申報單位在申報前應確認申請人的相應信息是否屬實,申報單位和申請人都應誠信申報。
單位和個人都需承諾所填表格中的內容及所提交的書面材料確系真實,授權并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材料中的相關信息進行核查。
一旦發(fā)現弄虛作假或者偽造,取消其再申請的資格,并記入社會征信體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學歷、學位證書遺失的,需到畢業(yè)院校辦理《畢業(yè)證明書》以及《學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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